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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版)》宣传贯彻会

发布日期:2019-06-25

       本网讯(通讯员:张岚元)6月22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版)》宣传贯彻会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由全国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筑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倡议,由浙江大学承办。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学与工业设计系教师尤晓旭、张岚元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围绕解读与贯彻201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展开交流和研讨。会上,同济大学孙彤宇院长就同济建筑学专业学位建设、培养方案、教学体系、办学特色等一一介绍分析,具有较强的借鉴价值;东南大学朱渊院长和浙江大学吴越院长则针对该专业发展现状提出国际化示范学院(平台)建设;南京大学周凌院长将建筑学的授课体系分为三大类型,并详尽的对课程及设计课程的设置进行了剖析。来自山东建筑大学、合肥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苏州科技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美术学院等学校的领导、专家、学者也都进行了精彩的分享和交流。

       此次贯彻会对全国建筑学专业办学标准进行了普遍要求,对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建设、培养规格、师资建设、培养方案指定、教学体系的确定等均有很大的启发。同时,我校专业教师也和其他高校建筑学专家、学者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为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审核:邵玲   责任编辑:刘伟)